出行高峰时段 出租车不得交接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03:0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杨富)上下班出行高峰期,好不容易发现一辆未载客的出租车,司机却以要交接班为由拒载,不少市民对此很有意见。昨日,市交委出管处发出《关于做好2007年春节运输安全生产、优质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重申,严禁出租车绕道、议价、拒载和无证营运,同时规定,出租车在每日市民上下班出行高峰期不得交接班。

  市交委出管处要求,各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必须将春运期间的安全服务工作落实到人头、车头,对所有出租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坚决杜绝“带病车”“花脸车”上路营运。凡发生死亡3人以上(含3人)重大责任事故,既要处理直接责任者,又要追究有关人员连带责任,特别是企业法人责任,对肇事者要吊销驾驶员服务资格证。

  通知要求,春运期间,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到文明行车、规范服务,严格打表计费,严禁绕道、议价、拒载、无证营运;保持良好车容车貌,亮证服务、礼貌待客;使用文明用语“五句话”,推广普通话服务。对春运期间客运违规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顶格处罚,对严重违法、违规、服务质量低劣人员,除依法处理外,还要将其列入驾驶员“黑名单”,对驾驶员客运违规情况超标的企业,要按规定追究其管理责任。

  此外,春运期间,各出租车经营者要合理调配运力,不允许驾驶员在市民上下班出行高峰(7:30至9:00和17:30至19:00)时段交接营运车。市民若遇到出租车司机在以上时段交接班,可以拨打出租车监督电话86636630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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