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可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05:00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吴涛通讯员晓马)记者昨天从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获悉,按司法部通知,我市定于2007年2月6日至14日(不含双休日)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过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深圳考区资格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于上述期间内的每天上午9:20-11:30以及下午14:20-17:30到景田路76号天平大厦市司法局A1201室领取证书。

  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同时透露,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关于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核查情况的通知》,经司法部核查确认,我市申请成绩核查人员的考试成绩维持不变,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将于2月14日前向成绩核查申请人员邮寄送达核查结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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