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乱放烟花有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06:2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早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今冬以来全市已出动警力500余人次专项整治烟花爆竹,处理了50余名违法人员,收缴烟花爆竹200余万响。

  按照有关规定,规定场所以外的区域,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希望市民应积极劝阻、检举违反规定私藏、私卖、私运、私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者的姓名将被严格保密。举报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奖励给最先举报人。

  (陈勇 李铁鹰 王进)

  限放区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82026135

  82864925

  市南公安分局:82860199

  -3063

  市北公安分局:83834115

  四方公安分局:83720705

  李沧公安分局:87610517

  崂山区公安分局:88903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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