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争妻遗产状告四子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07:04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汪君 实习生 唐桂林 通讯员 向彬)永川七旬翁卢国庆的妻子病死,四子女商议办完母亲后事,便私分了“家”。日前,卢国庆发现自己的那份住房也被瓜分,将四子女告上法院讨回了住房。

  卢国庆73岁,有两儿两女,与妻子江某共有7间房屋。去年6月,江去世。卢国庆和妻子共有的房子由小儿子继承(其父亲在世时可居住)。随后,该房屋被征地占用,小儿子要求父亲搬出并获得了该房屋的补偿。卢国庆遂向该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共有房产。永川法院审理认为,该房屋系卢国庆与江某夫妻共同财产,依照法规原告应分割该房屋的一半(68.08平方米)作为个人财产,另一半作为江的遗产由卢国庆与四子女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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