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健身器材应有专人保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08:10 长江商报

  市民:健身器材破坏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体育局:经费和人力问题难解决

  “我们社区的健身器材都生锈了,一动就嘎吱响,不知道有没有专门的人来修理一下。”在本报读者QQ群上,有市民提出,很多社区里的公共健身设施破坏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应该加强社区健身器材的管理。

  『市民声音』

  “应有专人维修保养”

  在武汉市天顺园小区,小区的义务监督员张女士说:“有些小孩子喜欢恶作剧,在健身器材上面刻字,我们就会制止他们。下雨之后,也会擦拭以免设施生锈。”张女士还介绍,他们只能保证这些健身设施不受到破坏,但是像螺丝松了或者使用过多造成的维修问题,他们就无法解决了。“还是应该有专人来维修保养。”

  武汉市硚口区解放社区居委会田主任表示,社区刚刚有健身器材的时候居民都很爱护,每天也有很多老人和孩子在上面锻炼身体。

  “后来就开始有人在上面晒被子,有的设施也因为风吹雨淋而生锈,运作非常不灵活。”田主任说,如果能有人专门来管理,倒是一件非常不错的事。

  『专家观点』

  可设立“维修基金”

  武钢自动化公司教授级高工李午说,现在很多社区里的健身器材都是由省体育局统一购买的,但是保养和维修的工作却在社区自己,很多社区疏于管理,就造成公共设施的破旧、老化甚至损坏。

  “使用器材的都是些老人和孩子,这些器材已经坏了却没人发现,其后果是很严重的。”

  李午认为,可设立健身器材“维修基金”。在国内一些先进省市,都有专人来对这些设施进行维护,在湖北省也应该实行。

  “请一些社区的下岗职工定期对这些设施进行维修和保养,既能给他们解决一些生活补贴,又能维护公共设施的安全,一举两得。”

  『部门回复』

  维修由受赠单位负责

  湖北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汪国安介绍,体育局在给受赠单位安装器材时,就与受赠单位签订了协议:健身器材安装第一年是免费保修,以后如有损坏,维修费用属于自费;当器材使用寿命期限到了,体育局将会免费更换。

  汪国安表示,湖北省内现在已设有1661处健身器材,其中武汉市内占据了多数,全部是免费给受赠单位、社区安装使用的,属于公益事业。

  “公益物品更需要市民的爱护,万一健身器材被破坏后,若受赠单位拒不修理,市民可打体育局电话投诉。”这个规定,主要目的是监督受赠单位及时对健身器材进行维修,汪国安说,如果受赠单位一直不进行主动维修,将会对该辖区内器材进行拆除。“并不是免费到底,不然破坏性更大。”

  汪国安介绍,经费和人力问题是暂时不能成立健身器材“维修基金”的另外原因。就此他举了个例子,13件器材就需要3万余元,18件器材至少需要8万元,光江滩就免费安装了100余件,这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如果成立维修基金,就需要有专门的维修专班,需要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相比较而言,目前对受赠单位进行一定约束和监督更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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