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费案马英九:白白的纸没人可以抹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08:12 台海网

  台海网2月4日讯 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因特别费案或遭起诉的传闻引发国际媒体关注。3日下午马英九也发出新闻稿表示,特别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需要原始凭证,另一部分只要首长开收据就可领取,后者不用记帐也没有剩余缴回、多退少补的问题;行政院从1998年起,规定领取方式从现款改为汇入首长帐户,这是政府的规定,不是特别费汇到私人帐户就是贪污。

  马英九指出,特别费汇到帐户前,都经过会计与审计部门的核销程序,首长可以自行决定用途;根据1981年台湾法务部解释,这笔钱是给首长的“特别酬庸”,去年法务部又解释说这是“实质补贴”,无论是国民党或民进党执政时,法务部都如此认定,“我实在不知道犯了什么罪,犯了什么法!”

  他说,全台湾六千五百位首长的特别费都是如此处理,一夕之间由于他特别费没有用完、申报财产,就忽然变成贪污被民进党控告,还说要起诉坐牢,“这实在是不可承受之重”。

  马英九认为,这笔钱入帐之后就是他的钱,“自己的钱贪什么污,侵占什么公款?”他强调,“白白的纸,也没人可以抹黑”,请大家相信司法,相信他。

  马英九还说,几十年来的特别费都如此处理,包括民进党四大天王在内的两、三万位首长也都如此,如果这算是贪污的话,那大家不都贪污了吗?“全部都去坐牢好了”。

  马英九说,媒体报道他的律师去找民进党高层一事完全不是事实,他在台北市长任内收入除了薪资与特别费外,还有兼职、演讲费、稿费等收入,一个月的总收入超过二十万元,当先生的把收入汇给太太,也是很正常的事。

  美国有线电视CNN近日专访马英九,马强调,特别费是用于公关的特别津贴,超过六千五百位首长,多年来都依照政府告知的方法使用,相信自己没做错任何事。

  马英九接受CNN“TalkAsia”节目专访3日上午播出,马英九否认“侵占公款”,指目前并无不利于他的指控。对于特别费是否伤及自己,他坦承“是有一点”,“但大多数的人相信我是干净、正直的人,因为我保有这样的形象,已经有好几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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