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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3日,卫生部会同商务部组织制定的《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布,向地方卫生及商务主管部门征求意见。《规范》对沐浴场所的布局及设施有明确要求,浴区内不得放置与沐浴无关的物品。《规范》特别要求,沐浴场所内应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