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原公安局副局长涉黑一审被判刑2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08:30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西安2月4日专电(驻陕记者韩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陕西省山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何奇等14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今天上午在陕西商洛一审宣判。“黑老大”何奇被控的7项罪名全部被认定,被判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3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到20年。宣判后,法庭外响起阵阵鞭炮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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