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想让宅基地上市流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10:28 青年时报

  今后,广东的合法宅基地或可上市流转!该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林浩坤2月3日透露,今年,广东将加强宅基地管理,现已草拟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上报省政府审批,其中明确了农民合法的宅基地可上市流转,各地要按规定对现有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宅完善确权和登记发证手续。

  现状

  宅基地升值“农民”不愿放权

  按照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据了解,目前农村普遍存在一户多宅、超面积住宅、空置住宅及违法建房等问题。尤其广州、深圳等发达地区,城中村宅基地随着城市经济发展不断升值,一方面农民有车有房有工作,仍紧抓“农民”身份以继续其土地所有权,有的城市市民也擅自买下农民的宅基地重新建房或自住或出租。

  突破

  “一户一宅”合法宅基地可上市

  林浩坤表示,作为立法试验田,现广东国土部门起草通知,是在坚持“一户一宅”原则的前提下,让农民合法的宅基地可上市流转,以使农民分享土地出租、出卖、出让获得的利益。

  “现正修改的‘物权法’对这方面的规定留有空间,先前的六次修改中均一直沿用本来的‘不可流转’,但即将提交给今年全国人代会审议的第七稿中,已将有关明确规定‘不可流转’的条文删去。”林浩坤介绍。

  细化

  “一户多宅”先罚款再确权

  已提交给广东省政府审批的通知中明确,各地要加快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情况的调查,对现有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宅,依照规定完善确权及登记发证手续,其中明确经确权登记发证的农民的住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但不得改变住宅用途。

  而对于宅基地的确权及登记发证,通知中特别规定,对于宅基地面积超过法定标准的农民住宅或非法取得“一户多宅”的,由该农户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统一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在对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统一处罚后给予办理确权及登记发证手续。对于宅基地面积超过法定标准或“一户多宅”的农民住宅,宅基地使用人每年应向拥有宅基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缴纳超面积或“多宅”的宅基地使用费,而具体的超面积或“多宅”的宅基地使用费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制定。

  【相关】

  一人几套屋将要多交费

  林浩坤透露,该厅正在制订方案,探索开征“城乡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方案力争在年内完善成型。

  目前,广东的土地资源闲置情况比较严重。在珠三角特别是农村地区,一户拥有六七块宅基地的情况非常普遍;在城镇,很多人为了投资而买几套房,有的城市竟然有近10%的房屋业主是幼儿园孩子或中小学生。

  据悉,开征“城乡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与目前已在征收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有所不同,前者主要是针对过多、过度占有、粗放浪费土地资源的人,而后者针对的主要是开发商和企业。

  林浩坤表示,土地使用费的征收可能设一个最低线,如果人均居住超过一定面积,那么,超出面积就需要征收土地使用费;如果低于最低线,则不需要缴纳这笔费用。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