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村宅基地拟上市流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10:48 光明网

  本报讯 据《新快报》报道今后,广东的合法宅基地或可上市流转。昨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林浩坤透露,今年广东将加强宅基地管理,现已草拟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上报省政府审批,其中明确了农民合法的宅基地可上市流转,各地要按规定对现有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宅完善确权和登记发证手续。

  林浩坤表示,作为立法试验田,现广东国土部门起草通知,是在坚持“一户一宅”原则的前提下,让农民合法的宅基地可上市流转,以使农民分享土地出租、出卖、出让获得的利益。

  “现正修改的‘物权法’对这方面的规定留有空间,先前的六次修改中均一直沿用本来的‘不可流转’,但即将提交给今年全国人代会审议的第七稿中,已将有关明确规定‘不可流转’的条文删去。”林浩坤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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