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黑条款”抵触国民党章 马英九困扰或解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14:26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2月5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国民党中央意外发现,以前只在国民党“中常会”通过的“排黑条款”,根本与现行的党章抵触,在“母法优于子法”的原则下,“排黑条款”目前根本无效。

  据台媒报道,深受“特别费”困扰的马英九,几个月来总是眉头深锁,国民党基层为他解套的声音不断,从蔡正元要提“政治迫害条款”,到陈朝容呛声包围侯宽仁老家,他都不愿接受。

  台媒报道称,国民党中央意外发现,国民党的党章第43条中明确规定,遭到台法院一审判决有罪者,不能代表国民党参选公职,这是马英九上任国民党主席之前的规定,而所谓的“排黑条款”,却是马英九去年增加的提名办法,国民党党章并没有更动,子法径行增加,在“子法不能优于母法”的大前提下,严格的说,马英九的“排黑条款”目前根本无效。

  既然“排黑条款”无效,当然也就没有修正或是“量身订做”的问题,只要

国民党“中常委”主动提出疑虑,马英九遭起诉就下台“魔咒”,就会立刻获得解决。(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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