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纪三终于签出第一份专利转让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15:14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上周与江门健顺电池厂握手成交

  本报珠海讯 记者林丹报道:2月2日对于王纪三教授来说是个好日子,在他的专利被100多家电池厂盗用数年之后,他终于有了首例公平转让。

  王教授与江门健顺电池厂签订了镍氢电池嵌渗发明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健顺在合同签订当时便向王纪三支付专利使用“入门费”3万元人民币,并自此日起,每年按销售总额的3%向王教授支付专利使用费。为保证王教授能够全额收到专利使用费,健顺将每月向王教授提供生产、销售量汇总表和税务报表。

  江门健顺电池厂主要生产镍氢电池、镍镉电池及充电器,助理总经理刘栋说,健顺正与一个大客户洽谈一种新电池的生产,可能要用上镍氢电池嵌渗技术。恰在此时,他们看到了本报1月16日报道王纪三状告TCL金能电池、TCL通讯股份和凯恩侵权。健顺在咨询了有关专家后,确信靠他们的原有技术很难达到客户的要求,一定要用王教授的专利。于是,健顺电池厂主动找到王纪三及其代理律师赵连玉,要求有偿使用这项专利。

  谈判仅用了一个星期。刘栋说:“电池行业都清楚王教授的专利是什么概念,有什么样的意义,所以不需要再评估。”

  在王纪三的专利转让中第一次有会计师事务所介入谈判和履约。赵连玉律师说:“我们需要提出出价的依据。按照技术市场的惯例是按销售额的5%或毛利的15%-20%提成,或是按每件产品附加专利使用费。我们认为,按销售额提成是比较容易操作的。最关键的条款是双方都同意引入珠海岳华安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它有权监督、核查健顺的账目。如果发现隐瞒或健顺阻挠核查,都要向王教授支付违约金30万元。且王有权因此而解除合同。健顺能够接受这项条款,说明他们有履约的诚意。”

  王纪三的专利公布九年来一直很郁闷,那么多大大小小的电池厂蛮横地剽窃,而且理直气壮。与南海实达的专利官司打了三年多,从佛山中院打到省高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再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后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后终于在2005年12月19日讨到一个说法。为打官司,王纪三花了100多万元,但讨回的赔偿仅30万元。赵连玉说:“王纪三的维权一方面是积极鼓励和推动善意的技术使用者通过专利普通实施许可,合法使用该技术;另一方面就是坚决多方位打击蛮横的侵权者。”

  

王纪三终于签出第一份专利转让合同

  图:王纪三与江门健顺签订了专利普通实施许可合同。陶然 摄

  (Fish/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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