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全面实施垃圾强制分类一周年 省经费增回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6日03:5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香港二月五日电台北消息:台湾全面实施垃圾强制分类一年后,二00六年每月平均清运垃圾数量由二00四年的四十八万八千多吨降至四十一万九千多吨,减少一成四。

  据估算,台湾每年由此可节省经费达新台币二十一亿元,并增加资源回收变卖所得新台币六亿元,并有效减少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排放。

  “中央社”五日报道,“行政院环保署”当天公布上述最新统计资料。

  报道说,垃圾强制分类的第二阶段是从二00六年一月一日起在台湾全面实施,迄今实施满一年。

  报道介绍,全台湾资源回收量也由强制分类实施前的十一万六千余吨增至十七万五千多吨,增长率达百分之五十一点三六;厨余回收量由近两万五千吨增至四万七千多吨,提升百分之九十点三五。

  报道说,台南市、台中市、台北市、基隆市、高雄市、新竹市、桃园县、花莲县及南投县等台湾九县市,资源回收率都超过百分之三十。

  垃圾强制分类也节省其处理成本。“环保署”方面表示,台湾去年每日垃圾清运量降低约两千三百吨,相当于三座新竹市焚化厂每天九百吨的处理量。

  若以焚化处理每吨垃圾花费新台币两千五百元计算,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后台湾每年可节省经费达新台币二十一亿元,并增加资源回收变卖所得新台币六亿元,还可有效减少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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