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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协委员建议政府在商业社区设工作站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6日09:12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徐艳实习生黄瑞燕) “社区不和谐主要是政府缺位,实际是政府失职。”省政协委员王竹立说,在目前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他建议政府先介入小区管理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等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淡出管理,担任仲裁者角色。 [政府缺位] 光靠业委会不能解决问题 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和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广东省委会联合提交了一份《积极解决商业住宅小区内的矛盾冲突、构建新兴平安和谐社区的意见建议》的提案,提案称,目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部门条例相互矛盾,业委会的处境也十分尴尬。一些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后小区的问题更多,即使成立了业委会也未必能解决问题,政府对新型商业住宅小区的管理存在缺位现象。 去年,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和民革广东省委会组织了联合调研组,在广州、深圳的数个社区进行了调研,并访问了国土、建设、民政等各个政府部门,发放了上千份问卷。经过调研,他们认为必须由政府介入小区的管理,在小区设立工作站,派驻政府工作人员。 王竹立认为,深圳的小区矛盾要比广州缓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在政府介入方面比广州做得好。他说,“光靠业主跟开发商交涉是不行的,开发商都抱成一团,又拥有各种资源,而业主在谈判中是处于弱势的”。 [政府角色] 应该逐渐淡出担任仲裁者 王竹立认为,目前业主的民主意识也不成熟,有的过于偏激,对于不同观点一味打击,还无法自治,只有政府介入才能维持小区的稳定。但从长远来看,政府还是要退出来。等业主的民主意识培养成熟了,法律法规也健全了,政府就应该慢慢淡出,担任仲裁者的角色。他认为,不用担心工作站的政府工作人员被“收买”成开发商的代言人。 王竹立认为,政府工作人员进驻小区之后,至少可以让政府高层多一个渠道知道小区内发生了什么。这一点靠业委会就不行,有些政府官员本来就对业委会有偏见,但对“自己的人”也许就会比较信任。 王竹立表示,小区管理让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开发商全部包下去是不现实的,现在实际是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在代替政府行使一些功能,小区内部的计生、治安等问题都是物业管理公司在管。实际这是政府该管的部分,政府如果不管,就应该购买服务。不过他强调,这种工作站不等于居委会,应该专门请人担任工作人员,不能与居委会合并。此外,他还建议在小区设立警务室,维护治安。(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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