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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马英九若起诉即下台魔咒应作“政治因应”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6日09:53 中国台湾网
中新网2月6日电 深受“特别费”案困扰的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基层为他解套的声音不断,在不增加“政治迫害条款”的前提下,有什么办法能够帮助马英九呢?台湾媒体则从国民党党章中寻找解除“起诉即下台”魔咒的方法。 据香港大公报引述台湾媒体的报道,国民党党章第43条明确规定,一旦遭到“法院”一审判决有罪者,不能代表党参选公职,这是马英九上任党主席之前的规定。而马英九担任党主席后制订的“排黑条款”规定,只要被起诉就会被停权,也不能够被提名为地区领导人人选。然而这个规定却没有加入在党章中,只是一个“子法”,在“子法”不能优于“母法”(党章),即如法律不能抵触“宪法”的大前提下,严格来说,马英九上任后订立的“排黑条款”目前根本无效。 既然无效,当然也就没有修正或是量身订做的问题,只要中常委主动提出疑虑,马英九的“被起诉即下台”的魔咒,顿时立刻获得解决。 对于马英九“特别费”案可能遭检方起诉,基层挺马声浪已一波高过一波;包括国民党新生代、南部“立委”、“议员”,已酝酿联署召开临时中委会或临全会,一旦马遭“政治起诉”,将挺马参选到底,甚至可能“不核备”马英九辞党主席。 由于党代表大会的决定大于党中委会结论,而中委会可以否决中常会决议,现行“起诉就停权”、“一审有罪就不能提名参选”等规定,都可在党代表大会或中委会中修改。 对马英九曾反对中常委“修法”为他解套,有中央委员强调,对已成“政治事件”的“特别费”问题,国民党不宜再以“法律手段”处理,应作“政治因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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