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规定鞭炮事故多发地县乡领导须降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6日11:13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黄显章)昨天,市政府紧急召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会,通报了3日梁平一非法烟花爆竹生产作坊爆炸案件,并要求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严防死守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高危时期,决不能再有类似事故发生。一个乡镇或一个区县,一年内若发生2起3人以上的烟花爆竹死亡事故,区县、镇(乡)领导要降级或引咎辞职。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增多

  昨天,市安监局局长肖健康通报说,今年以来,一些地区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明显增多,导致我市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2月3日下午2点40分,梁平县聚奎镇聚奎村10组发生一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6人重伤,1人轻伤。有一名7岁和一名10岁的小孩在爆炸中死亡。

  据介绍,去年全市共发生烟花爆竹伤亡事故9起,死亡8人,有5人是非法生产死亡的,重伤14人。非法生产死亡人数占烟花爆竹生产死亡人数的62%%。分片包干层层督导

  为确保今年不再发生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昨天,市政府决定对烟花爆竹生产区县进行划片分工负责制,形成市、县、乡三级督导网络。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及职工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充当保护伞或为个人、亲友谋取私利的腐败现象,一律从严打击。

  市政府安委会公布了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举报电话:67516846(白天)、67511625(夜间)。

    启动领导追责制

  会上,市政府安委会、市烟花爆竹“打非”领导小组决定:对打非不力,事故频发的区县、乡镇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一个乡镇发生2起3人以上的烟花爆竹死亡事故,分管乡镇长要降级,乡镇长要责令引咎辞职;一个区县的2个乡镇发生3人以上的烟花爆竹死亡事故,分管、主管领导都要作降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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