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公安部:人民群众安全感增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6日11:43 中国网
[余新民]: 在侦破命案工作的有力带动下,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整体能力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危害严重的放火、爆炸、劫持、杀人、伤害、强奸、绑架、抢劫等严重刑事案件得到有效遏制,2006年,全国这八类案件发案总量同比下降4%,全国“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发案总量同比下降1.6%。全国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增强。 [余新民]: 取得这样的成效,主要得益于狠抓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一长双责”制等各项工作机制。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侦破命案工作机制》的要求,坚决贯彻侦破命案的“一长双责”制,即“公安局长领导下的专案组长和技术组长负责制”,市、县两级公安局长对本地侦破命案工作负领导责任。只要发生命案,县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都到现场,直接组织指挥侦破。 [余新民]: 二是充分发挥刑事技术等科技手段的作用,提高侦查破案的科技含量。各地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战斗力,通过现代科学技术不断提高攻坚克难能力,破获了一大批大案、要案。 三是各级刑侦部门充分发挥侦破命案主力军的作用,各警种、各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实行责任捆绑,协同作战,提升了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 四是依靠群众,专群结合,利用社会资源服务侦破命案。各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新方法,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发布悬赏公告、开通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为侦破命案工作服务。 [余新民]: 各地还结合实际,采取一些针对性很强的措施: 对于故意杀人、抢劫杀人、强奸杀人等恶性杀人案件,高度重视,快出警、快勘查,集中精干力量,全力以赴,力争最短时间抓获犯罪嫌疑人。其中情节、手段相似的案件,加强信息研判,及时并案侦查,防止形成系列案件。去年发生的系列杀人案件,绝大多数犯罪分子都是在作案后很快就被抓获了。 [余新民]: 对于民间矛盾纠纷引发的命案,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原则,普遍开展了矛盾大排查、大调解,将其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和打击街面抢劫、抢夺犯罪和入室盗窃犯罪等专项行动,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减少诱发命案的因素。 [余新民]: 针对青少年失踪、人车失踪、人和财物同时失踪的情况,各地都主动开展工作,按照侦破命案的标准和要求,开展立线调查,对失踪人员的信息采集录入数据库,由此侦破了许多杀人案件。对未知名尸体也按照勘查命案现场的工作要求和程序,认真勘查,搜集证据。对自杀、高坠、溺水、中毒等非正常死亡事件,按照侦办命案的标准,开展现场勘查和法医检验鉴定,准确判明死因,依法妥善处理。 [余新民]: 很多地方公安机关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协调医疗部门,建立绿色抢救通道,对于刑事案件的受伤者,即使受伤是犯罪嫌疑人,都采取无条件快速救治。不少基层公安机关一把手亲自坐镇医院协调抢救工作,挽救了许多人的生命。 [余新民]: 今后,全国公安机关要继续坚持“命案必破”理念,保持“命案破案增多,发案减少”的强劲势头,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努力做到不出一起冤假错案。一要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提高业务素质,从源头上保证办案质量。通过大练兵活动,开展内部培训等措施,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增强证据收集、运用能力。树立信息导侦和科技强侦意识,充分发挥科技、信息手段的作用,加强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工作,严格按照现场勘验规则的规定,做到“案件不破,勘查不停,研究不止”。 [余新民]: 二要牢固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时效意识,规范证据收集,从程序上保证办案质量。严把证据的程序关,依法收集证据。坚决杜绝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现象,有条件的地方要对讯问、现场勘查等证据收集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三要加强内外部监督,通过监督机制保障办案质量。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实行责任倒查。重大疑难案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继续推行办案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监督。继续重视命案信访案件,专人负责,督办到底。 [余新民]: 2007年,公安部已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在继续强化侦破命案工作的同时,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力推进各项打击犯罪工作。要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实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工作目标。要进一步加大对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街头抢劫抢夺、入室盗窃和盗抢机动车犯罪,坚决遏制“两抢一盗”犯罪的多发势头,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再立新功。谢谢大家。
【发表评论 】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