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污染罚100万 损失巨大处罚不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6日15:11 CCTV《新闻周刊》

  本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消息,对松花江污染事件的主要责任者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处以1 00万元罚款。消息一出,立即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议论。因为2005年那次损失巨大的污染事件,不仅对沿江1000多万 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而且造成了高达数亿的经济损失!污染河水流经俄罗斯,更是造成了恶劣的外交影响,但是, 就是这样的一起污染事件,处罚金额却只有区区100万元!国家环保总局说,这已经是他们能够动用的最高限额的行政罚款 了。在全社会日益重视环保的今天,这实在是一条令人遗憾的新闻。如此低的处罚力度,怎么发挥它的警示作用?

  对此,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指出:现有的环境法律法规普遍偏软,可操作性不强,对违法企业的处罚额度过低, 环保部门也缺乏强制执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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