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首个民工维权合议庭成立 法律讨薪有了专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01:1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每到岁末年关,农民工讨薪都成为社会热点问题。昨天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官,在全省率先成立首个农民工维权审判合议庭,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农民工维权专线电话(附后),以方便与当事人的沟通和协调。

  据统计,合肥市两级法院正在审理、执行中的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共178件,这些案件大多发生在建筑工程领域,或者是农民工起诉包工负责人、转包单位、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纠纷案件;或者是包工负责人起诉建设单位要求支付工程款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这类案件的当事人虽然不是农民工,但其背后往往涉及农民工劳动报酬的拖欠问题。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蔡学刚介绍,合议庭成立后,针对农民工文化程度相对较低,诉讼能力弱等情况,立案时,会加强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农民工以欠条为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诉讼要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农民工被确定工伤,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待遇一次性赔偿的,法院将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并予以支持;农民工当事人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凡符合司法援助条件的,都予以准许。

  法官会加大调解力度,耐心做好当事人工作,力促和解;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农民工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但提供担保确有困难,人民法院可免除农民工当事人的担保义务,裁定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

  凡是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执行案件,都及时立案,不预收申请执行费。案件执行完毕后,申请执行费从执行款中直接扣除。

  法律界人士认为,此举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对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的一项有益举措,有助于降低农民工讨薪的法律维权成本。

  (本报记者 戴小花 通讯员 胡明艳)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0551—2828772、2824931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0551—5522760-8405(分机)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0551—4295076

  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0551—5338132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0551—5132806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0551—5526425

  合肥市肥东县人民法院:0551—7721249

  合肥市肥西县人民法院:0551—8850417

  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法院:0551—6676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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