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灭门惨案”发案数比上年下降63%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03:07 东方早报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余新民6日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灭门惨案”是我国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重中之重,2006年发案数比上年下降63%。2006年,我国侦破命案工作也达到较高水平,破案率再创历史新高。

  据他介绍,“灭门”案件是指杀死被害人全家,或者杀死在场全部人员的案件。对目前的一些“亲情犯罪”,公安部发言人武和平表示,涉及到因家庭琐事、婚恋等引起的矛盾、甚至杀人,成因比较复杂,综合一句话是社会消极因素引起的。

  据介绍,“命案”在我国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和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放火、抢劫、强奸、绑架致人死亡8类案件。2006年,全国8类命案破案率达91.40%,全国有2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破案率超过90%。2006年命案破案率低于85%的是西藏,另外,北京、天津、重庆、青海、甘肃、广东等地的破案率在85%至89%。余新民指出,由于公众对“灭门惨案”的关注度提高,造成大家认为此类案件上升的印象。此外,武和平介绍了2006年刑事犯罪的五个特点:一是刑事犯罪案件总量与上年持平。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65.3万起。二是严重暴力犯罪进一步下降,严重暴力事件比2005年减少2.2万起,下降4%。三是“两抢一盗”犯罪有所减少,全国共破获此类案件364.6万起,比2005年减少6.1万起、下降1.6%。四是“黄赌毒”犯罪创近年来新低。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黄赌毒”犯罪案件11.3万起,比2005年减少2.2万起、下降16.2%,创近年来该类案件的新低。五是青少年犯罪人员降幅明显。

  ◇相关新闻:命案必破不会造成刑讯逼供

  早报记者 殷玉生

  余新民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我国公安机关提出的“命案必破”目标不会造成刑讯逼供。

  余新民说,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公安科技进入大发展的时代,全自动指纹识别系统建设水平提高,勘察现场、发现犯罪痕迹的技术手段充分得到利用,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认定犯罪的装备得到大量的更新和提升。“科技含量提高后,每一起案件都有扎实的证据作保证。”

  他指出,我国公安机关从制度上尽量减少和杜绝刑讯逼供的发生,主要措施包括:要求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以后,只能在看守所讯问;对命案的讯问要进行全程的录音录像;实行严格的错案追究制或者违法追究制;实行社会的违法监督,包括社会的违法监督。

  发言人武和平指出,大大提高破案率,降低发案率是我国公安机关侦破工作的总体目标。目前针对犯罪侦破工作的难点,公安机关采取四项措施杜绝刑讯逼供。一是推进现代科技手段和信息网络技术实战应用,完善在逃人员现场物证、被盗车辆、未知名尸体和DNA的数据,并且把信息网络延伸到基层的派出所。据统计,2006年我国通过刑事技术侦破的案件达6.2万起,比2005年上升了6.6%。

  第二,公安机关把打击犯罪的触角伸向新的领域,包括互联网。针对网上的赌博、色情等违法犯罪采取了集中整治,破获了各类涉及互联网的犯罪。

  第三,针对跨区作案,公安机关基本上扭转了过去那种大面积的排队方式而是建立起从人到案的新的侦查方式。

  第四,公安机关在全国建立5625个责任区刑警队,使刑事侦查的力量在基层达到了5.8万人,基本上形成了刑侦力量在社会面整体的覆盖。责任区刑警队与社区警务相结合,提高了战斗力,加速了打击犯罪的空间。

早报记者 殷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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