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硕士再次状告太原铁路局索赔10元打的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05:48 山西新闻网
本报2月6日讯(记者郭卫艳 实习生张晓宇)因订票不能就近取票,郝劲松再次将太原铁路局告上法庭,索赔10元打的费。今天,郝劲松向太原铁路运输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据郝劲松讲,2006年9月11日,他拨通了太原火车站订票电话2233×××,订了一张9月19日从太原―北京N202次车的卧铺票。当时,他和朋友在学府街中辐院,本想到学府街售票处取票。但订票员称,只能去长治路或双塔西街的售票处取票。无奈,郝劲松只好花10元钱和朋友打的到长治路取到车票。

  郝劲松认为,不能就近取票,对于消费者来说,既增加了交通费用,又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太原铁路局的这种做法,既侵害了公众利益,又损害了合作企业的利益。他认为,太原铁路局应该最大限度地为旅客提供方便,恢复其他售票点的电话订票取票功能,维护旅客就近取票的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条款,郝劲松提起诉讼,要求太原铁路局赔偿自己10元打的费,诉讼费由太原铁路局负担。他还要求太原铁路局就为何不能就近取票问题向自己做出书面解释。

  郝劲松,定襄人,中国政法大学在读研究生,因数次与铁老大打官司而成为名人。今年10月,曾因索赔1.5元公交车费与太原铁路局对簿公堂,一审败诉。目前,郝劲松已将此案上诉到太原铁路运输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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