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逝的“血鹦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17:17 《法律与生活》杂志

  文/胡庆波

  世间总有些事对于某些人来说是刻骨铭心的。

  一个瞬间凋零的鲜活生命,喜欢养观赏鱼的女孩,给自己起了一个美丽又略显忧伤的网名——“血鹦鹉”,不知这个 女孩当初是否知道,冥冥之中,她的人生之轨和鱼、血、网络有着莫名的牵系。

  一位泣不成声的白发母亲,口含着“速效救心丸”才支撑完庭审,她在踉踉跄跄地被亲友搀出法庭时号啕大哭:“我 的女儿是党员啊,还献过血,从来没有对不起国家对不起党,她咋能就这么死了啊?”

  一个神态淡定的杀人嫌犯,当庭翻供称非图财害命:“我们还是有感情的,我想跟她说分手,但是开不了口……我把 她的尸体分成了四块……分两次将尸块运出家中,骑自行车把它扔进河里……”听到这段令人心惊胆寒的供述,也许你根本想 象不到,这个“冷血杀手”竟然是一位年仅27岁、戴着黑框眼镜、看起来清秀俊朗、言谈沉着冷静的青年。

  他叫魏惠杰,河北省霸州市霸州镇人,读过大专。曾因在北京当代商城盗窃被劳动教养两年。

  2007年1月1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随着庭审大幕的拉开,一起耸人听闻的碎尸案在震惊、愤怒、悲 痛、冷静、疑惑多重氛围下徐徐揭开——

  “鱼友”还是“恋人”

  我的经济来源基本上都来自我的父母,最近3年,先后从父母处拿了22万元的现金,在河北开过网吧,在北京开过 建材公司。这半年我一直没有工作,暂住在北京市丰台区。

  那时,闲着无聊就经常上网。我和王月是2006年3月初网上一个养鱼的论坛上认识的,这个论坛上的“鱼友”有 四五十人。我的网名叫“龙の法律”,因为我希望自己能够给网友可靠的第一印象,博得他们的信任。

  我懂的养鱼的知识比较多,是论坛上的“活跃分子”。也许是喜欢养观赏鱼这个共同的兴趣爱好,我和王月网上交谈 十分投机,相处得也很融洽。

  不久我们见面了,并且从“鱼友”发展成为了恋人,当时我并不知道她已经有了男朋友。大概一个月后的一天,她在 论坛上发帖子通知大家她结婚了,这个消息给了我当头一棒——在我美滋滋地憧憬我们美好未来的时候,她竟然就这样莫名其 妙地和别的男人结婚了!

  王的丈夫长期出差在外地,1个月估计要有3个礼拜在外,王月经常纠缠我要求见面。3~6月期间我也经常约她见 面,一起吃吃饭,送些小礼物给她。一般我晚上9点半把她送回家,因为她丈夫那个时间会给王月打电话。

  我曾要求王

离婚遭到拒绝,七八月份时我因此开始慢慢疏远她,那时我有了新的女朋友。也是论坛上的,王也认识她 。

  8月初,我在网上论坛上发帖子说去了海南。其实我并没有去什么海南,只是想躲避王月。那段时间我感觉很恨她, 一种很朦胧的感觉,就是恨她。

  8月7日晚上,我在QQ上遇到了王,我觉得纸里包不住火,想和她谈分手的事情。于是,就借口刚从海南回来,给 她带了点小礼物,约第二天晚上一起吃饭。她欣然答应了。

  第二天,我们一起吃完饭回到我在丰台区的住处。那时大概在晚上6点10分。清楚地记得,她穿着一件茶色的连衣 裙。一进门,我洗了把脸,然后我们拥抱在一起亲吻。一会我停下来,告诉她我新交了个女朋友,打算和她分手。谁知,王指 着鼻子骂我:“混蛋!不要脸!”我想她已经是结婚的人了,这样说我,她根本站不住脚。我当时(6点25分左右)特别激 动,控制不住自己,抄起放在床脚准备垫鱼缸的木棍照着她的后脑勺狠狠打了两下……

  就这样,我鬼使神差地把她杀死了。

  勒索,分尸

  看着血淋淋的尸体,我浑身发冷,悲观,情绪低落。

  发了一阵呆,我将王月的尸体拖进了次卧室,接着擦拭了一下屋里的血迹。突然,她的手机响了,我猜想是她的丈夫 打来的,赶快哆哆嗦嗦地关机了。

  上床后,我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觉,想起过去的三四个月中,先后花在她身上的七八千元钱,心里觉得真是不值得又不 甘心。

  8月9日早上起床后,我把她的手机卡换到我的手机上,看到六七条她丈夫发给她的短信,我突然产生了向她丈夫勒 索的想法。

  王月丈夫王先生回忆道,8月8日,他给妻子打了很多电话都打不通,直到第二天早上八点四十左右,接通了,但是 对方给挂掉了,很快他就收到王月手机发来的短信,内容是:“王先生,我们是东突厥驻北京办事处工作人员,你的妻子被我 们绑架了,拿5万元赎人……”据魏惠杰供述,短信是他发的。王先生立即表示同意,并赶回北京,向北京警方报案。魏惠杰 又发来短信催要,王先生说钱已筹齐,魏要求在中关村海龙大厦附近交易,随即关机。

  在给王先生的最后短信留言中,魏惠杰还写道:“感谢你对东突事业的支持。”

  后来,我赶紧处理王月的遗物,把她的手机、背包、还有杀人用的木棍、铁棒等分批扔到了楼下的垃圾桶里。不过我 觉得我们还是有感情的,就把她的

连衣裙留下来,扔到全自动洗衣机里洗得干干净净。

  尸体太大了,我实在没办法处理,于是想到了分尸,分批将尸体运出去,然后再神不知鬼不觉地扔掉。

  期间,我的前女友来到我家,看到墙上的血迹问我,我随口说是在摆弄鱼缸时划破了手甩上的血……

  她走后,我赶紧用刚买来的油漆将带血的墙壁重新粉刷了一番。

  上午11点多,我开始肢解尸体。

  8月10日上午,我分两次往返了两个多小时,骑着自行车将部分尸块分别抛弃于北京市海淀区恩济庄罗道庄桥西侧 的京密饮水渠中和海淀区西四环金沟河桥下京密饮水渠中。

  在我抛尸的当天傍晚,警方突然出现,把正在与新女友吃饭的我抓了起来。

  图财害命还是感情纠纷

  清晰地记住杀人过程,编造绑架事实发短信索要赎金,有条不紊地肢解尸体,清醒地选择抛尸地点。魏惠杰的冷静表 现超乎常人。“你只有27岁,如果不是你的年龄和经历,我还真觉得这是一个老手在作案。”本案审判长在法庭上慨叹。

  在公诉人看来,嫌犯魏惠杰在法庭上的供述疑点重重。“根据你们QQ聊天的内容,既然你说她曾经纠缠过你,但是 为什么经常是你约她?”

  “即使她真的纠缠你了,你不理她不就完了吗,为什么要杀了她,什么仇什么恨以至于让你产生杀人的念头非要置其 于死地?你好好和你的新女朋友相处不就完了吗?”

  魏惠杰在回答公诉人的这些当庭讯问时多次结巴,而且所答非所问。

  公诉人在法庭上指出,魏惠杰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曾表示其杀人动机是图财害命,两人只是普通网友,根本就 不是所谓的恋人关系。而且犯罪工具铁棒和木棍也是其提前准备好的。

  公诉人在法庭上问被告人魏惠杰:“你认为谋财害命和感情纠纷引起的犯罪哪个量刑更重?”魏惠杰停顿了一下,清 晰地回答道:“谋财害命。”

  2007年1月16日,被告律师对本刊记者表示:“被告人除2006年8月10日的第一次供述以外,自8月2 1日第二次以及以后的多次供述,均辩解其是因感情问题而杀人的。辩护人在8月22日第一次会见被告人时,被告人也说其 杀害王月是因为感情问题。那么,被告人为什么在第一次被讯问时回避了感情问题,而编造为钱杀人的事实呢?被告人的辩解 是,考虑到王月已经结婚,而又与被告人发生感情纠纷,如果透露出去,则有损于受害人和被告人的名誉。”

  庭审内外

  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魏惠杰站起来低着头说:“我咎由自取,我虽然是大专文凭,但是可以说是半个法盲,现在 心里十分后悔。我觉得对不起被害人和她的家庭以及我的父母。我今年27岁了,我的父母把我养到27岁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情,如果可能我会尽力弥补。”

  听到这里时,坐在庭上的王母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抱头痛哭,不时用手愤恨地指着魏惠杰,嘴里嘀咕着什么。

  2007年1月17日晚,王月叔叔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叹着气说:“王月这孩子性格十分开朗,对人特别热心, 十分纯真。在她的思想里世界上根本没有坏人……”自从出事后,王月父母的身体每况愈下,尤其是母亲心脏现在一直不好, 连庭审也是口含着“速效救心丸”才支撑完的。“起初我用了三天时间,慢慢开导,旁敲侧击,才敢告诉老人这件事情的。王 月的母亲一直哭,后来总愣愣地发呆。谁也不愿意相信这件事是真的。”

  据了解,王月还有个弟弟。当初家里经济困难,为了培养王月,弟弟退了学,还约定今后由王月负责赡养父母。王月 在大同医专毕业,和现在的丈夫认识后来到了北京。

  王月的家人提出49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魏惠杰表示自己没能力赔偿,但家里人可代为赔偿。

  魏惠杰的辩护人认为,魏惠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并建议对其做精神病鉴定。另外,其称魏惠杰家属正积极筹款赔 偿被害人家属,希望法庭能对魏惠杰从轻处罚。

  公诉人则认为被告人主观恶性极深,绑架勒财,性质特别恶劣,进一步改造的空间不大,应以绑架罪判处极刑。

  同时,公诉人还提醒广大网民,网络在给人民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为他们实施犯罪 提供了温床。这就需要网民加强自律,提高防范意识。

  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2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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