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大代表建议周边地区同降盗窃罪起刑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17:47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珠三角城市盗窃罪的起刑点是否应该统一?去年省高院原则同意将广州盗窃罪的起刑点由2000元降到1000元,由此广州、深圳、佛山等地盗窃罪的起刑点不一。正在召开的省“两会”上有代

  表提出应该统一,不过也有很多代表表示反对。

  根据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等出台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盗窃500-2000元即可认定为盗窃罪。随后,广东省高院等出台规定,按盗窃罪起刑标准将广东分为三类地区:一类地区是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七市,以2000元为盗窃罪量刑起点;二类地区是惠州、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潮州、揭阳、汕 尾八市,以1500元为起刑点;三类地区是河源、云浮、阳江、清远、梅州、韶关六市,以1000元为起刑点。

  近几年,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调整盗窃罪起刑点的呼声日益高涨。省高院已经原则同意广州的盗窃罪起刑点从2000元降到1000元。

  那么,周边地区的起刑点是否也该降到1000元?或者说,广东一些区域的盗窃罪起刑点能否统一?有

人大代表认为,一定区域内,比如珠三角,经济都比较发达,来往密切,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应该一样。不然,罪犯向起刑点较高的地方跑,不利于一个区域社会治安的整体治理。原因很简单,盗窃1500元财物,在广州将被判触犯刑律,但在一些地方只能算普通治安案件,惩处力度差别很大。

  也有很多省人大代表认为,统一起刑点没有必要。省人大代表、广东古今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青认为,最高院的规定已经明确,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调整盗窃罪具体起刑点。吴青说,广东经济发展不平衡,在广州盗窃500元可能并不算多,但在东西两翼,500元可能是一个人半个月的工资,“‘一刀切’统一全省盗窃案起刑点很难!”(记者 尹安学、崔朝阳、王普、许琛、彭锋、张军、王晓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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