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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本月起对个人出租房屋按5%征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21:23 CCTV《经济信息联播》
从现在起,北京市对个人出租房屋也要开始严格征税了。北京市地税局近日下发通知,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款入库和适用征收率等进行了规范,确定税率为5%。 北京市地税局《通知》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并取得收入,按照综合征收率入库的税款中,分别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及个人所得税等。其中,个人所得税按0.5%的征收率计征,其余则按照4.5%的征收率计征。对于这项税费的征收,业内普遍认为对房屋租赁市场整体影响并不大。 链家地产市场总监金育松说:“像一套月租金2000元的房产,5%的税率只相当于每个月多付100元,这相对于租赁旺季租金几百元的上浮来说,不算什么。” 但业内人士同时指出,目前这项政策要执行到位可能会有一定难度,现在个人出租房屋征税的监控系统并未全面建立,房屋是否是租赁状态难于确认,很多房屋都缺乏征税的有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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