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各项决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07:42 荆楚网-湖北日报

  (2007年2月7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关于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罗清泉省长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06年,省人民政府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十一五”规划纲要和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各项决议,全面完成了全年主要工作目标,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良好开局。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省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依法行政,为加快构建和谐湖北,努力实现我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把湖北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而努力奋斗。

  关于湖北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计划的决议

  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湖北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关于湖北省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预算的决议

  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省级预算,同意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湖北省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邓道坤副主任代表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努力实现我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关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家友所作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所作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废止《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废止2000年1月27日由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制定《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增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

  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名)黄兆林

  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名)宋启华

  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名)李传锋

  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名)袁良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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