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搜索网站侵犯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9名网络小说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08:50 上海青年报

  9名网络小说作者认为中文手机搜索网站“悠悠村”未经他们允许转载了自己的作品,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近100万元,昨天,此案在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据悉,这是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实施后的无线搜索第一案。

  本报记者 陈轶君 实习生 陈易锦

  去年10月,杨阳、丁志阔等9名作者在用手机浏览“悠悠村”网页时,发现自己的作品被原封不动地搬到了网页上,可是他们并没有授权网站转载作品。他们认为自己的著作权受到了侵害,遂起诉“悠悠村”,要求网站在显要位置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00万元。

  昨天庭审过程中,“悠悠网”提供的无线网络搜索究竟属于“搜索服务”还是“转载侵权”成了争议的焦点。

  原告的代理律师认为,被告擅自向电脑终端用户和手机终端用户提供小说的在线阅读服务,而且并未署名,被告的行为侵犯了9名作者的署名权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则辩称,其网站上的小说均是来自第三方网站,被告仅仅是为读者提供连接到第三方网站的搜索引擎服务,因此并不存在侵权问题,也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此外,原告是否是小说的真正作者也是该案另一争议点。由于网络小说家直接在网上写作、网上发表,作者的笔名与原名大多不一致。

  据悉,“悠悠网”已经将涉案的作品从其网站上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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