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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已被警方控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10:57 南方新闻网 (来源:南方周末)
出租房之痛 让生还者们无法原谅的是房东汪行德,63岁,黄岩本地人。目前,他与妻子苏美凤都已被警方控制。 这些房屋是他在1986年在黄岩第三建筑公司任职时用的,“原来是仓库,放建筑工具。当时因为批地要求以厂矿名义,才注册了鹏星塑料厂这个个体企业。”汪行德说。工厂的法定代表人就是他本人。 记者在一份1993年的申请表中看到,这个本应设计成生产日用塑料用品的厂房,总建筑面积为1150平方米,设计的用途分别为:车间500平方米、仓库400平方米、辅助用房100平方米、办公用房150平方米。 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实际的情况,却与此相差甚远—— 一楼,汪氏夫妇共隔出了12间店面供出租。汪氏夫妇和多位房客说,一楼店面因为楼层高,租房开店的人用木板又加构了一层“阁楼”,用于住宿。开服装店的鲍丽丽当时就带着自己的儿子,住在店中。 二楼的房子,则被三合板隔成了6个大间和26个小房间。二楼东面靠澄江路的三间,由汪氏夫妻自住。靠绿汀路方向的南三间,则租给了后门的印刷厂当办公室。26个小房间,租给在黄岩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 致命的是,在这些小房间里,19间没有窗户。而有窗户的7个房间中,也有5个被装上了防盗窗,只剩下2个可以跳出去。 起火时,除了4间由于原来的房客腾空尚未出租外,二楼的“其中20间租给了打工夫妻,1间住着两个女子,另1 间,则是一个祖母带着5岁的孙子”。 一楼的店面房月租金,2006年后升到了1000元。而二楼的房间,带窗户的是120元,没有窗户的为100 元,水电费自理。苏美凤承认,仅此一项,夫妻俩每年就能坐收租金15万元以上。 而仅1米宽的过道上布满了电线,像蜘蛛网一样。以每家一台电视机一盏灯保守计算,房间里至少有50个以上的接线头。 这样的情况并非个案。在火灾发生后,《温岭日报》刊文称:《两间民房竟住了120多人出租房安全不容忽视》— —一座外面看似3层的二间民房,经房主更改成5层,并用木板隔成小间62间,出租给120多位外来民工,成为蕴藏重大火灾隐患的“民工旅馆”。 印刷厂扩大悲剧 和出租房紧挨着的,是一个印刷厂。从大火中幸运逃生的人们坚持认为,这个印刷厂的存在,直接扩大了他们的悲剧。 工人们所指责的印刷厂,紧靠着7号房间的通道拐角处下面。“一个铁架搭成的塑料棚子。棚子的下面,就是印刷厂。”42岁的湖南民工向玉林说。印刷厂平时加班到午夜12点,机器开动的声音,一直都伴着他入眠——起火时,工人们应刚下班不久。 由于堆满了纸板和印刷的颜料,那个地方最后着火,火势却最为猛烈,终成大灾。 此时,电已经断了,火场中的人们慌成一团。失去了方向感的民工们,根本不知道哪里才是他们的活路。在无头苍蝇般地奔跑不久后,更多的人被烟熏昏,直接死在了楼上的通道上。 一位街上的现场目击者回忆说,有6人最后选择了跳楼,但结果仍然死了3人。“有个女的,楼下喊她跳跳跳,她不敢。硬是看见她头发烧着了。然后整个身体倒下。” 整改不停,大火不断 家庭工厂发达、流动人口众多的台州温州地区,似乎一直是大火频顾的地方。而位于台州市区的黄岩更是重灾区。 一份黄岩市政府的文件显示,2005年6月17—29日,共发生9起火灾。而家庭作坊式的加工点和一些规模小、管理乱的企业居多,是火灾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此后,政府布置了大规模的检查,重点是服装、鞋帽、橡胶、塑料、木制工艺品、彩灯、印刷、纸箱包装、家具行业等人员密集型企业以及城郊接合部等容易滋生“三合一”企业的区域、场所。 2006年11月14日,在“2·4”大火前,黄岩区再次发生火灾。浙江济民制药有限公司一号车间过火面积约 3000平方米,被烧毁的有生产设备、厂房建筑等,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台州日报》当年11月17日报道:火灾发生后,“黄岩区委、区政府立即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黄岩区召集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火灾现场会和全区消防安全紧急会议,迅速行动起来。但12月3日早晨,与黄岩同处台州的温岭再次发生大火。温岭市泽国镇商城路12、14号民房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9死5伤。 根据1月9日温岭市人民政府网的报道,由于“台州市在2006年里发生火灾多起,共有35人死亡,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770万元,造成了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消防安全工作形势非常严峻”,2007年1月8日,台州市刚刚召开过台州市消防安全工作视频会议。 会上,台州市长张鸿铭要求抓5个重点,即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出租私房的安全监管,加强党代会、春节期间的安全监督工作,加强夜间火灾的防护工作,以及加强对家用电器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但现在看来,这些初衷甚好的整改措施,如何在基层得到很好的落实,催人思考。(文中范非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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