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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晓宏介绍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成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9日01:33 中国新闻出版报
本报讯 (记者方圆)2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会上通报了2006年9月底至2007年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成果: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查处案件436起;向司法机关移送的6起案件中,已有一件作出刑事判决。阎晓宏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专项行动过后,还将坚持不懈打击网络侵权盗版。 据阎晓宏介绍,为配合2006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国家版权局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重点是查处通过互联网非法传播音乐、电影、软件、教科书等作品的侵权行为;打击非法从事私服、外挂,故意避开或破坏技术保护措施,以及故意删除或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等侵权盗版活动。此次行动得到了境内外各类权利人及权利人组织的积极响应和支持。中国软件联盟、美国电影协会等权利人机构向国家版权局提供了170余起案件线索,为精确打击网上侵权盗版活动提供了初步证据,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围剿网络侵权盗版活动的强大声势。通过对投诉举报信息等案件线索的深入挖掘整理,确定了302件由国家版权局直接挂牌督办的案件,涉及全国31个省市区。北京、上海、广州等19个地区为重点查处案件地区,将50个案件列为重点督办案件。 这次专项行动有两大突出特点,一是查办刑事案件有所突破。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向司法机关移送的6起案件中,已经有一件作出刑事判决;二是此次行动对没收了的非法服务器不再采取封存方式,基本杜绝了服务器所有人日后私自拆封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可能。专项行动期间,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查处案件436起,其中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案件361起,罚款70.51万元,没收非法服务器71台和电脑8台,关闭非法网站205家。 治理过的网站出现反弹该如何处理?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互联网的特征决定了互联网企业有可能重复侵权,对此,版权部门一方面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追究这种侵权盗版行为的刑事责任;另一方面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已有侵权记录的企业一旦再从事侵权盗版行为,将联合电信管理部门利用技术手段将其删除。 新闻发布会还公布了2006年网络侵权盗版十大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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