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年后可能开征KTV版权费 预计标准低于12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0日00:54 现代快报

  对南京市民来说,卡拉OK版权使用费一直是只听雷声不见雨点。昨天,来自中国音像协会江苏省联络站的消息称,目前,该联络站正在联系南京娱乐行业协会和各大KTV,商议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标准。具体执行办法能否在春节前出台,现在还没定论。

  昨天,中国音像协会江苏省联络站负责人许大寅告诉记者,江苏联络站在去年12月23日正式成立,负责向全省卡拉OK商家们收取版权使用费。此前,国家已经确定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预计南京地区的收费标准将低于12元,但也不可能无限降低。原则上,10元应该是南京地区收费标准的底线,收费计算时间为今年1月1日~12月31日。

  最近,他们经过“扫街”式调研,目前南京地区正常营业KTV共约170家,包括夜店和量贩店,包间约5000个左右。在收费标准未出台之前,南京各KTV经营者将陆续收到由中国音协发出的《致卡拉OK经营者的一封信》,详细说明收费事宜。

  对中国音像协会江苏省联络站上述说法,南京市新闻出版局版权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何时收费,收费标准多少,谁来收费,收费后应提供什么服务,这些都需要确认。目前,他们尚未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通知,也没听过最低10元收取卡拉OK版权使用费这一说。南京的版权费征收的具体时间表待定。

  南京市文化娱乐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杨凤麟昨天告诉记者,春节过后,南京市版权局、版权协会和中国音像协会江苏联络站三家要进行更为细致深入的商讨,这并不是哪一家能独自决定的。即便是10元的版权费,对南京地区的KTV而言,肯定也是承担不了的。而商家如果把版权费全部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这也是不现实的。

  昨天,不少KTV都表示这样收费太高了,让他们难以接受。

  快报记者 谢静娴 项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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