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整顿 县以上领导干部是重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0日04:5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钟蓓)我市将从即日起开始到4月底,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重点在县及县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目前,市委办公厅已正式下发《成都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实施意见》,就这次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作出了安排。市委成立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区( 市)县委和市级部门党组( 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本部门开展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根据《意见》,活动将按照“ 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要求,以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这次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分为学习讨论、查找问题(2月1日至3月10日);深化认识、集中整改(3月10日至4月10日)和建章立制、总结提高(4月10日至4月30日)三个阶段。

  在学习讨论、查找问题阶段,各区市县和市级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五查五看”活动,即查思想,看自己是否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查学习,看自己是否照抄照搬,本本主义;查工作,看自己是否尽心尽责,狠抓落实;查服务,看自己是否作风漂浮,效率低下;查纪律,看自己是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在深化认识、集中整改阶段,围绕查找的突出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领导班子认真开好以作风建设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干部群众通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逐条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特别是在落实“ 三新”突破年工作部署方面,要明确目标任务,提出新措施、新办法。结合实施“ 十大惠民”行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对群众意见较大、问题突出的要进行专项整改,整改措施要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在建章立制、总结提高阶段,要围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研究制定改进工作、强化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尤其要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对因领导责任不落实、工作责任不落实而发生重大问题的,要从严追究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在活动结束时要开展社会评价,对活动的过程与成效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必须及时“ 补课”。

  集中开展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结束后,各区( 市)县委和市级部门党组( 党委)要向市委写出专题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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