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去党主席也不怕马英九提前宣布参选总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0日10:27 台海网

  台海网2月10日讯 国民党主席马英九虽然身陷特别费风暴,但他昨天接受媒体专访时强调,即使辞去党主席,也不会放弃争取参选二○○八年“总统”的责任,但对于党内任何为他量身定作的修法,都不会接受。马这番表白,被党内解读为即使马遭起诉,也会参选下届“总统”到底。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据了解,马英九确实已慎重考虑,提前宣布投入二○○八大选。马英九在访谈中表示,对国家人民的使命感、责任感,以及对国民党的承诺和热爱,“绝不会因特别费用的风暴延烧而放弃”、“考虑用个人的身分,来尽这些责任”。

  整个事件成政治斗争

  传闻首长特别费案即将侦结,马英九连续接受媒体访问,反覆声明“对自己的清廉有信心,对检察官的公正也有期待。”马英九直言,从政以来向以清廉自持,“如果被起诉,我很难接受。”他认为,这事件已成了政治斗争。

  外传检察官可能以缓起诉处分,马英九指出,贪污是重罪,应不会用缓起诉机制。“如果我被起诉,还有机会到法院追求清白,缓起诉反而没有这样的机会。”他没有犯意,没有犯罪意图、也没有犯罪事实,为什么被认为犯罪?

  他强调,“检察官应调查当事人在实际上有没有故意,而不是仅以客观上接触的资料来认定。”如果特别费一开始就认定是公款,当然是侵占;但政府主动汇到私人帐户的还是公款吗?如果他知道照政府的支用办法会变成侵占,就不会放在他的帐户,“且主计、审计人员都没有人告诉首长不能这样使用”。

  马英九说,特别费是很不被注意的事,需要单据核销也是由办公室主任处理,这是很小的事务性工作,他要做的事很多,不会去管特别费,“如果一个首长上任后,只关心特别费的使用,那一定是头脑坏了”。

  特别费如被诉难接受

  马英九表示,为了证明清白,即使明知遭调查后捐出特别费更会引来闲言闲语,或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质疑,但他还是要做。“目的只有一个,我不是一个贪财的人。”

  马英九强调,他没有侵占的故意与对象,应该不构成贪污。如果检方要以侵占公款做为起诉他的理由,前提必须是他知道这是一笔公款,而且他有侵占的故意,才能构成犯罪。

  他指出,如果有侵占意图,就不会用汇款的方式领取,而是用现款,然后说他花光了,他所有汇款统统留下纪录,“如果我真的想犯法,怎么会把犯罪的证据留得这么完整,让检方去查呢?”那有这么傻的人?

  马英九坦言,“总统”大选,依党内制度要到四月分才会清楚,特别费案的确增加满多干扰。他重申,若遭起诉,绝对会辞掉党主席职务,有信心国民党是有制度的政党,不会分裂也不会泡沫,一定能禁得起考验,“未来国民党的方向,要由留下来的人来领导。”

  他表示,党主席不论以任何方式离职,都是由第一副主席代理,在三个月内选出新任的党主席,这是很清楚明确的制度。“如果真遭起诉,他会被停止党权,也会遵守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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