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左云透水事故3干部被重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2日00:29 北京晨报

  新华社电 山西省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5·18”透水事故涉嫌渎职犯罪案日前被重新审理判决。

  张家场乡原党委书记常瑞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重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张家场乡人大主席团原副主席陈喜清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重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张家场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刘永鑫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在重新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对其又以受贿罪起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另外,左云县国土资源局监察科原科长边志强等8人正在重新审理之中。2006年5月18日,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56名矿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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