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老板拘禁讨薪童工 被判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2日08:50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新华社电 沈阳市个体老板王某非法拘禁讨薪童工,被沈阳中院认定犯非法拘禁罪,将其判刑3年,赔偿兴某2800元。

  案发时仅有15岁的兴某,因家境贫困不得不辍学从家乡锦州市黑山县来到沈阳打工。2003年3月,他在沈阳市铁西区王某开办的“强旺龙铝塑装饰中心”打工。刚干了一段时间,兴某觉得太累,于是向王某提出不想干了。而此时王某正为丢失一些现金而烦恼,兴某的突然辞职以及以前朋友也曾丢过手机,让他怀疑兴某有偷窃行为。

  在兴某前来讨要工资时,老板王某几经周折同他人将其抓住,关在了一个小屋里,殴打兴某并威胁说:“不承认偷钱就打死你。”兴某最后被迫承认偷了老板钱。随后,兴某被逼写下书面字据:“我承认偷盗并无偿为老板打工两个月予以偿还。”在被非法拘禁的次日,兴某趁人不备逃走。其母亲得知情况后,随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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