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在大中城市实行最低小时工资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2日10:53 河北日报

  据新华社济南2月11日电(记者张晓晶)针对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增多的趋势,山东省省长韩寓群在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宣布,今年山东将在大中城市实行最低小时工资制,并严格执行和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最低小时工资制是指依据月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标准工作时间折算后,以小时为单位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主要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目前,山东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省政府统一颁布实施,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各市提出报省政府同意后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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