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撤销一批安全评价人员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3日08:15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2月12日讯 记者蔡岩红 国家安监总局今天透露,针对部分安全评价人员在安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失实的行为,该局撤销了相关人员的安全评价人员资格。

  据了解,近期有关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以及在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中发现,内蒙古工大华远化学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博辉安全技术评价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恒安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安全评价人员在安全评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评价失实行为。

  如,内蒙古工大华远化学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技术负责人吉仁塔布在对乌拉特前旗西山咀花炮厂、玉山花炮厂、呼和花炮厂进行安全评价过程中,在企业没有对隐患进行整改,安全评价人员没有到评价现场复查的情况下,出具虚假《整改复查结论》;四川博辉安全技术评价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评价人员唐启军,在对四川青川县白家乡松盖村铝厂安全评价过程中未到现场,编造虚假安全评价报告;大同市恒安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5位安全评价人员,在新井煤矿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为该矿提供了与实际不相符的安全评价报告,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全评价人员管理规则》及有关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决定撤销上述人员的安全评价人员资格,并注销了上述人员的安全评价人员资格注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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