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协发布春节消费八大提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4日00:17 新京报

  北京市消协发布春节消费八大提示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昨天,北京市消协发布“春节消费八大提示”。

  一是选择放心的消费场所。不贪图便宜购买无证或流动摊商的商品。

  二是谨慎、理智对待促销。保持理性心态,货比三家,详细了解“交易规则”,不参与各种以“返券”形式开展的各种促销。

  三是检验商品包装和标志。限期使用的商品,应有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

  四是旅游谨防各种陷阱。尽量选择资质良好的旅行社,签署正式合同,并在合同中将相关服务标准明确标注。不要轻信旅行团安排的购物场所,建议在旅游中不购买贵重商品,如需购买,要检查货品、保修单据等凭证是否齐全,确认是否能够保修。

  五是时刻注意

食品安全。就餐应前往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证的场所,尽量选择应季食品,不购买街边流动无证商贩的食品。

  六是购买、鸣放烟花爆竹注意安全。要在政府部门指定的地域范围内选择安全、开阔场所鸣放,不要购买或携带“黑炮”。

  七是一定要索取消费凭证,证上应注明消费项目、数量、价格等真实内容。

  八是发生消费纠纷时,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市消协咨询投诉电话:9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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