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色情卡被查竟殴打民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4日05:00 深圳特区报

  发放色情卡被查竟殴打民警

  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至1年

  【本报讯】(记者吴涛)一伙在街头发放色情卡片招嫖的不法人员被巡逻的执法民警查获后,竟对办案人员大打出手,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昨天,罗湖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郑庆宝等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至1年不等。

  2006年9月11日,郑庆宝指使同伙赵旭在罗湖区东门南路芙蓉宾馆门口派发色情卡片。16时30分许,赵旭在上述地点派发色情卡片时被正在便衣巡逻的3名公安人员朱××、张××、孙××发现,张××、孙××遂上前出示证件表明公安人员身份,并在赵旭身上查获尚未派发的色情招嫖卡片37张,随后张、孙二人欲将赵带回派出所继续审查。此时,郑庆宝见赵旭被抓,便尾随三人至友谊路口时拦住公安人员,称:“这是我的小弟,你们为什么抓他”。张××上前出示证件,并向其表明赵旭涉嫌派发色情卡片招嫖,需带回派出所接受审查。郑庆宝阻止民警将人带走,并推搡民警,此时民警朱××跑过来从后面抓住郑庆宝腰带,但郑庆宝反抗,并与朱××、张××厮打。此刻,被告人王树军及其他几名围观人员(基本情况不详,在逃)围上来起哄,一边喊“警察打人了”,一边用拳脚殴打朱××、张××。被告人刘超则上前捡起地上散落的色情卡片,意图销毁证据。正押解赵旭的民警孙××见状奋力上前制止,赵旭便趁机挣扎企图挣脱孙××的手,并与刘超一起踢打孙××。约十分钟后,增援民警赶至,将郑庆宝、赵旭、王树军、刘超四人抓获。经鉴定,朱××、张××二人所受伤害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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