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4日05:10 深圳商报

  我国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

  “远华案”30多人投案自首获宽大处理

  

我国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

  【新华社北京2月13日电】(记者李亚杰卫敏丽崔静)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13日详细披露赖昌星案。他说,“赖昌星回国会受虐待”毫无根据,我国已承诺不判赖昌星死刑。

  干以胜指出:“我国已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就包括不判处他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中国是一个负责任、讲信誉的大国,说话从来是算数的。查处赖昌星走私集团案件当中的事例即可证明。”

  据了解,自从查处赖昌星案件以来,先后有30多人投案自首,其中大部分都是从国外或者境外回来投案自首的。“对这些人,司法机关全部兑现了政策,给予了宽大处理。”干以胜说。

  关于赖昌星回来以后是不是会受到虐待的问题,干以胜解释,中国于1988年批准通过了禁止酷刑国际公约,郑重承诺禁止一切形式的酷刑。他强调,说赖昌星回国以后会被判处死刑和受到虐待,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中国有句古话,叫作‘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奉劝赖昌星,不要再执迷不悟,明智的选择是尽快下决心,回来投案自首。”干以胜说。

  厦门“远华”走私案是1949年以来我国最大的经济犯罪案件。作为此案的主要嫌犯,赖昌星于1999年案发后举家逃往大洋彼岸的加拿大。在加拿大一“赖”就是7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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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交部发言人:

  尽早遣返赖昌星符合中加两国利益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1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在遣返赖昌星的问题上,中国的立场没有变化,尽早遣返赖昌星符合中加双方的利益。

  今年1月,赖昌星要求对其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司法复议的庭审在加拿大温哥华结束,但判决结果可能要等待数周或数月才能作出。(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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