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总公司入股省能源集团 能源建设引进战略投资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4日06:46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黄俊华、特约记者傅正前)为确保我省获得稳定可靠的能源保障,昨日,省政府与三峡总公司签署协议:三峡总公司以控股上市公司长江电力为平台,以31亿元现金投资入股省能源集团,取得45%的股权,省国资委占股55%。

  双方商定,共同努力,推动省能源集团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争取整体上市。

  省委副书记、省长罗清泉代表省政府在合作协议上签字。省委常委、秘书长李明波宣读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俞正声的贺信。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周坚卫主持签字仪式。副省长任世茂、三峡总公司总经理李永安等出席并讲话。

  根据协议,省政府将继续大力支持省能源集团在清江流域、鄂州二期等在建项目建设,并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三峡总公司将全面参与和积极支持我省能源事业发展,与省能源集团共享水电开发建设、运营管理、资本市场和电力市场运作经验,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并通过省能源集团或直接参与核电等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双方还将在促进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

  俞正声在贺信中说,三峡总公司与湖北省签署能源战略合作协议,对双方都有重要意义。三峡总公司入股省能源集团,是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之间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合作,是国有企业强强联合的有益实践,必将推动中央企业做强做大和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李永安表示,三峡总公司与省能源集团具有产业相近、地域相同、优势互补的特点。此次合作,通过股权纽带实现了长江流域和清江流域的牵手,有利于充分发挥三峡、隔河岩等水库在防洪、航运和发电等方面的互补优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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