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定饭店年夜饭食品须留样48小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4日17:26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2月14日电(记者 俞丽虹)今年春节天气偏暖,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此在节前发布食品安全警示,禁止餐饮企业超负荷供应年夜饭,用于加工年夜饭的所有食品必须留样48小时。

  据预测,今年选择在饭店吃年夜饭或订购年夜饭套餐的上海市民,数量比往年增加了10%左右。目前,各主要酒店、餐馆的年夜饭已基本订满,不少餐饮企业还实行17∶00至19∶30、19∶30至21∶00等分场次供应年夜饭。但是,近期天气逐渐转暖,给节日食品消费安全带来隐患。

  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

食品安全警示称,年夜饭的供应量大,供应时间相对比较集中,因此餐饮企业应当根据实际能力进行安排,不得超负荷供应。同时,餐饮企业用于加工、制作年夜饭的所有食品,每种至少留取100克样品,并且置于消毒的密闭容器中,在
冰箱
内保存48小时。

  年夜饭消费过程中,如果发生食品卫生纠纷,餐饮企业可与消费者共同将样品送到监管部门,以判定食品的质量。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消费者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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