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揭秘云南贪官四条外逃线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5日04:00 重庆晨报

  本报北京14日消息贪污贿赂犯罪的国际化趋势、我国与国外交往的增多以及云南特殊的地理位置,为一些贪官逃往境外提供了条件。13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了云南贪官的4条外逃路线。

  目前,云南省尚有84名在网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没有抓获,涉案金额从一万余元到几千万元不等,出逃时间最早的是原昆明烟厂厂长陈传柏,时间是1992年2月1日。

  “胡星最终也逃不过被抓获的命运。”13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王亚锋对记者说。

  据王亚锋介绍,近年来,贪污贿赂犯罪呈现国际化趋势,涉外案件明显增多。随着我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商贸旅游往来的增多,出入境极为便利,这就为一些贪官及其他犯罪分子潜逃境外提供了条件。

  据不完全统计,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除沿海发达地区,云南、广西等西南边疆省份,也成为外逃贪官的首选之地。

  云南是我国民族成分最复杂、跨境民族最多、特有民族最多、自治地方最多的边疆省份。特殊的地理位置为贪官外逃提供了便利条件。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了解到,云南的外逃贪官大概有4种潜逃路线:

  涉案金额相对小、身份级别相对低的,大多就近逃到我国周边国家,如泰国、缅甸、

马来西亚、蒙古、俄罗斯等;案值大、身份高的贪官大多逃往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
澳大利亚
、荷兰等;一些弄不到直接前往西方国家证件的,先龟缩在非洲、拉美、东欧不起眼的、法制不健全的小国暂作跳板,伺机过渡;另有相当多的外逃者通过香港中转,利用香港世界航空中心的区位以及港民前往原英联邦所属国家可以实行“落地签”的便利,再逃到其他国家。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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