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涉及高利贷曾遭绑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5日12:56 南方新闻网 (来源:南方周末)

  我被绑架了怎么办?

  和吴英接触伊始,律师朱卫红就怀疑吴英涉及高利贷,并多次巧妙地提醒她非法集资和诈骗罪的相关法律条款,讲解了很多案例。“提醒她高利贷者是吃肉不吐骨头的。沾上高利贷的企业最后都要完蛋,最后结果往往被哄抢一空……我告诉她,如果是高利贷,到时候本色概念酒店地板上的马赛克都要被撬走、挖掉。”

  与答复本报记者如出一辙,吴英的回答是:“朱律师,我的钱是自己的。我没有借高利贷。”

  转机在2006年12月20日开始显现。12月20日到28日间,吴英突然失去了人身自由。主导“绑架”策划的正是以义乌杨氏兄弟为首的债主。

  朱卫红说,12月28日他知道了这一消息,他向本报记者出示了吴英当时的短信,日期显示为“12月28日14点46分04秒”,短信内容是,“朱律师我(被)绑架了怎么办”。

  朱卫红说,当时他立即回短信提醒,“应该报警”。但吴英并没有回应,直到12月29日吴英突然给他发短信,才知道她已重获自由。

  知情人士说,“12月30日绑架者恐吓她,省检察院的人在抓她,让她赶快把手机卡扔掉。他们想让她下落不明,正好吞了绑架期间敲诈的钱。”

  这位知情人士说,“本色的财产几乎被这伙人洗劫一空。房产证、汽车证全部被扣押。吴英被迫在多张空白纸张上盖了公章和签名。”吴英经人指点,很快补了手机卡。

  多位知情者说,在发生绑架案件后,其他债主开始与吴英寸步不离,“都是义乌人。像保护熊猫一样保护她。都想支配她、影响她,拿回自己的钱。”这些债主,曾经与杨氏兄弟等谈判清偿事宜。谈判不成,最后同意吴英向东阳警方报警。

  “东阳警方非常重视,做了几小时的笔录。在此期间,绑架者将原来扣押的房产证和汽车证都送回了。”知情者说。

  朱卫红说,2006年12月30日晚上,吴英回到本色集团后,召集高管宣布,“由于她有要事要处理,暂无能力管理公司。以后有重大或突发事件,找副总骆承炎或我。尽量不要打扰她。”

  1月29日,本报记者采访她时,她曾透露准备更换所有高管。

  朱卫红说,吴英此举,除了对自己人身安全的担忧外,还和她对高管的不信任有关。由于本色集团一直没有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吴英一直怀疑多位高管中饱私囊,“怀疑他们吞了几百万”。

  那些专业高利贷掮客

  “是高利贷拖垮了她。”吴英的一位好友说,“要真的是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那今天东阳市政府门口应该是人山人海啦。”

  可资验证的是,2月11日下午,东阳市政府设立的本色集团债权债务甄别确认登记处,前来登记的债权人大部分都是跟本色集团有业务往来或是承包本色集团下属工程项目的包工头,大的不过十几万元,小额的甚至只有70多元的洗衣券。为吴英提供巨额借款的债权人却一直未露面。

  这位人士说,这正说明吴英并没有直接向普通民众集资,而只是向高利贷者借款。他还认为,《金华日报》2月11日的报道实际上已委婉地告诉了大家吴英案的真相———“相关人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明辨是非,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谨防‘天上会掉下馅饼’之类谎言下的陷阱,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切勿因经不住诱惑而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如有与本案有关的线索,可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协助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知情人士称,这里的高利贷主要分企业和赌徒两块市场,前者主要以“典当行”、“寄售行”形式进行,后者则处于地下。两块市场相互渗透,密不可分,收取高额利息。

  2001年,时任金华中级法院民庭庭长范旭东在接受本报采访承认,由于放贷人未必有那么多资金,便产生一批利用“存款挂钩制度”的“拉款掮客”。“他们从外地、党政机关,甚至金融部门拉存款,存入这里的银行,套取贷款,放贷者、中介人和经手人都在吃‘利差’。”

  消息人士指出,吴英案中涉及的,正是这些专业的高利贷掮客。“他们先让担保公司出面,从银行获得低息贷款,再通过中介的名义,把银行的钱以高息借贷给吴英”。

  有人士分析说,在义乌等地,这些专业的高利贷者经常以所谓的“借款中介者”出现,先以5分左右的利息向下家吸收存款,然后再以8分甚至更高的利息借出,以赚取中间利差。

  2月12日,中共义乌市委、义乌市人民政府及义乌警方也召开了紧急会议,对有关案情进行通报,并成立工作小组,开始清理社会非法融资、铁腕整顿金融秩序。义乌市长吴蔚荣和另一名常务副市长、义乌市公安局局长等更亲任成员。

  和《金华日报》一样,义乌警方当天也在当地媒体向民众发出了警示,“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明辨是非,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坚决禁止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切勿因经不住诱惑而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陷入无尽的诉讼

  而吴英,接下来的麻烦似乎将无穷无尽。多位人士证实,吴英告诉他们,12月29日被“绑架者”释放次日,她“被迫在多张空白纸上盖了公章和签名”。而本色集团在东阳和湖北荆门等地公司的公章,目前也仍处于“绑架者”的掌握之中。事后证明,正是这些,给她带了新的麻烦。吴英被释放当天,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调解书就送到了本色集团。

  调解书的原告为本色集团,被告为两位安徽籍人士。诉讼中称,二者签订过标的达3000多万的房屋买卖合同,但安徽方面还剩200万元还没付,本色集团要求履行合同。确认合同有效,办理过户手续。在这起案件中,金华中院表现出了高效率,2006年12月27日案件起诉,28日就调解结案,并出具了调解书。而当时,吴英本人正处在高利贷者控制中。一位要求匿名的知情者在短信中说,两名被告是安徽的两个普通农民,实际上只不过是傀儡,背后正是“绑架吴英的义乌人,他们能量很大”。

  由于2006年12月30日吴英报警,绑架者再次反扑,在湖北荆门也炮制了类似的一起案件。1月5日,义乌大陈镇老板杨某做律师的弟弟亲自出任原告,将荆门的本色公司诉至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标的达3000多万元。

  “由于掌握了公章和签名,绑架者可以随时制造假案。”知情者说。

  朱卫红律师证实了这两起案件的存在。他说,虽然吴英失去了荆门公司的公章,但按规定,作为法定代表人她仍可以处理此事。但吴英一直不敢去,而是让朱律师出面,但最后没有成行。“当时她根本没法出具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另一个原因是,3000多万争议标的相应律师费她也没钱交。”

  朱卫红证实,除了因绑架使得吴英不能控制公司外,让本色发生资金危机的,还和一起在1月30日开庭的慈溪商人陈宏案有关。

  在“买家纺送家电”的活动中,金华慈溪家电经销商陈宏击中本色活动制度设计漏洞,花108万元购买了90套12000元的“买家纺送彩电”套餐,试图将其推向二级市场。本色集团发现后,拒绝继续履行合同。12月19日,陈宏将本色集团告上金华中院。

  “陈宏当时申请了诉讼保全,法院因此冻结了本色的账号。”朱卫红说,由于资金无法运转,整个公司几乎陷入瘫痪。直到提供了95台彩电作为担保后,2006年12月28日法院才解冻了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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