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规定年夜饭菜肴服务须明码标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6日12:08 深圳特区报

  随着春节日益临近,深圳的年夜饭市场开始火爆。深圳市物价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市餐饮经营单位提供的所有商品和服务必须明码标价。市物价局同时公布了餐饮企业年夜饭明码标价格式(见右表),要求各餐饮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昨日下午,福田工商分局还组织辖区内的200多家餐饮经营单位,就年夜饭明码标价召开告诫会。

  菜名改头换面可能受罚

  据福田工商分局物价检查所负责人介绍,往年春节市场检查发现一些餐饮企业在经营年夜饭中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酒楼菜单上标明的价格与实际结算价格不符;有的对同一商品或服务使用两套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而以高价进行结算;有的年夜饭预订中对收取“餐巾纸费”、“小毛巾费”、“服务费”等其他费用不提前说明,而在结算时强制收取;此外,还有部分酒店为迎合消费者讨“口彩”,在菜名上大做年夜饭文章,如“横财就手”实际上就是焖猪手,“一帆风顺”不过是“卤水拼盘”,“五谷丰登”是“八宝饭”,这些菜名标示含糊,没有标明主料名称和重量等项目,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解,而这些普通菜与“喜庆”菜名相配后,身价也随之倍增。

  该负责人谈到,年夜饭菜名改头换面,若构成欺诈消费者的事实,一经查实,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最高罚20万元。

  时令菜肴须标明价格

  价格欺诈其实是由不明码标价造成,为此,市物价局要求全市餐饮经营单位做好年夜饭“明码标价”工作。根据规定,各餐饮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要求,认真执行明码标价的各项规定。“年夜饭”套餐的菜单,必须标明具体的品名、规格(主料)和单价,时令菜肴及海鲜、水产品等必须在相应的醒目位置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和当时价格。

  餐饮经营单位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若收取“茶位费”、“纸巾费”、“服务费”等其他费用,必须事先向消费者明示,在相应的醒目位置予以公开标明后才能收取。对顾客特殊要求有条件满足的,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事前与顾客达成价格上的协议。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在菜单醒目位置公布12358价格投诉电话,自觉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酒楼应提供消费清单

  市物价部门还要求,消费者在结账时,各餐饮经营单位应向消费者提供消费清单。清单上应写明菜肴、点心、酒类、饮料等项目的品名、数量、价格和合计金额。消费清单还应标明餐饮经营单位的名称、消费日期、人数等。消费者要求出具发票的,应及时准确提供。

  消费者如遇到不正当价格行为,可通过12358举报电话进行投诉,物价部门将依据价格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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