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除夕因燃放烟花爆竹3人重伤一人眼球摘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8日16:5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18日电 (记者唐召明) 北京市“禁改限”第二年,烟花爆竹燃放伤情上升、火情下降。截至18日1时,因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市共有125人受伤,比去年多13人,其中重伤3人,正在医院抢救之中,一人还被摘除了眼球。

  北京市因燃放引发火情114起,比去年下降19起。17日晚8时、9时、11时,北京大兴、昌平两区,接连发生3起重伤事件。北京市烟花办负责人介绍说,导致3人受伤的礼花弹,均为伪劣超标产品。据了解,伤人事故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燃放礼花弹、二踢脚、大型组合烟花等A、B类烟花爆竹引发的。

  按照北京市限放法规,五环路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礼花弹、大型组合烟花等A、B类的烟花爆竹。对市民违规燃放的行为,市公安局要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罚到500元。

  据介绍,烟花爆竹分为ABCD四类,按国家的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的国家标准,礼花弹属于A类的烟花爆竹,是不允许公民个人燃放的,必须要由专业燃放队,用专门的器材来燃放。根据北京市的规定,A、B类不得在五环路内燃放,C类和D类烟花允许在五环内燃放。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080,000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