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今晨查获5起非法燃放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9日13:1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 王蔷)从今天起至正月十五,五环路内燃放时间为每日的7时至24时,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烟花办获悉,今天凌晨零点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出动执法力量,在五环路内共查获5起非法燃放案件,1起燃放礼花弹,2起燃放二踢脚,另外2起是在禁放时间内燃放。

  据介绍,今起警方将重点查控燃放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行为以及零点以后五环路以内违规燃放行为。此外,吸取济南烟花爆竹事故教训,警方对各个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重点看护,各街道、属地派出所在燃放高峰将派人严格控制网点周边的燃放行为。

  针对草地堆积干草易引发火灾,东城区烟花办要求有关部门每天两次对绿地实施灌水作业。昨夜还对全区的工棚进行了安全检查,防止高空坠落的烟花爆竹碎片引燃工棚棚顶堆积的杂物。

  有关人士分析,今年燃放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较多,主要是北京周边省市地区非法生产的黑花炮大量流入,特别是礼花弹和二踢脚。加之五环路外面积大、居住分散,因此警方控制也相对较难。

  截止到今天上午,全市共查获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42起,49人被处理,其中2人被治安拘留,38人被批评教育,其余罚款处理,收缴非法烟花爆竹57.4万头。

  燃放烟花需注意

  烟花爆竹不得在室内燃放,不许对人、物燃放,应选择室外、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地方燃放。严禁在市场、剧院、繁华街道等公共场所和古建筑、山林、电力设施下方以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燃放。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许伸头、用眼睛靠近观看,也不要马上靠拢产品,停止燃放其它产品,等明确原因,再行处理,一般为15分钟后再去处理。

  (1)燃放吐珠类烟花时,严禁手持相互对射,以免伤人或引起火灾。

  (2)燃放组合烟花时,应将烟花直立平放于地面,四周夹紧并固定,防止燃放时因震动而倾斜或倾倒。

  (3)燃放线香手提吊挂烟花时,应平提线头或用小竹竿吊住棉线,点燃后,手向前伸,勿近身体。

  (4)燃放旋转升空及地面旋转烟花时,必须注意周围环境,放置于平坦地面,点燃引线后,离开观赏。

  (5)燃放钉挂旋转类烟花时,应将烟花钉牢在壁上或木板上,用手转动烟花,能旋转自如,才可点燃引线离开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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