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印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0日00:20 北京娱乐信报

  据新华社电 卫生部近日印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方案》(试行)。为及时发现、有效控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规范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后的报告、诊治、调查和控制等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据介绍,方案的印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适用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据了解,方案将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分为Ⅲ级。

  

卫生部印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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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组应赴事发地会商

  据新华社电 卫生部近日印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方案》(试行)。方案指出,当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报告并核实后,将迅速组织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专家组赴事发地现场会商。

  首次会商会后,根据病例病情进展情况及病因调查情况,将不定期召开专家会商会,以及时调整病例定义和工作方案。

  卫生部将建应急指挥部

  据新华社电 卫生部近日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提出成立全国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指挥部,处置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据了解,全国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特别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置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重大决策。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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