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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约有4000在逃贪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3日07:50 潇湘晨报
据《法制晚报》报道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日前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赖昌星回国后不会被判处死刑。外逃贪官引渡问题再度引起外界关注,据统计,目前在逃贪官约有4000人,但通过引渡、谈判被遣返、缉捕回国受审的贪官不足400人。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建明等反腐专家认为,这对于在逃贪官是一个信号,回国自首以及与他国有约定被押送回国的贪官很可能都不会被判处死刑。 目前,从国外把贪官押送回国受审的主要方式有引渡回国、谈判合作遣返、通过国际刑警合作缉捕回国。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黄风说,目前,除西班牙外,中国与其他西方发达国家都未签署引渡条约,而很大一部分贪官正是利用这一点逃往这些国家。 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引渡条约》。“这是一个突破!尽管至今此引渡条约尚未被付诸实践。”黄风说。 “突破”在于对于缉拿逃往西方发达国家的贪官有了一个标本式的示范作用。在中国和西班牙签署的引渡条约中,中国承诺不会处死被引渡回国的罪犯。事实上,这项内容一直是中国和西方发达国家缔约谈判的瓶颈问题。 黄风透露,继和西班牙签署引渡条约后,中国今年将在引渡条约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有望和澳大利亚、法国、葡萄牙3个国家签署引渡条约。目前,和这些国家的基础性谈判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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