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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规定大学领导离职须审计经济责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5日00:49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郭少峰)从今年起,教育部部属高校领导离职前,必须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交接内容,必须说明重大经济决策和经济事项决定的程序和效果情况。 教育部日前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交接工作并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交接内容的通知》,首次向各部属高校和各事业单位明确,领导干部交班须过经济责任审计关。各直属高校要由主要领导主持交接工作,召集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必要时可要求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通知明确表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推动依法治教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知中明确,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学校(单位)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 近来,少数教育部直属高校接连曝出巨额资金违规使用并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天津大学原校长单平,未经科学论证和民主决策,批准将校方巨额资金炒股,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被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了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南开大学其下属南开允公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杨育麟,在任职期间多次擅自决定将公司的巨额资金用于与该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单位和个人,致使大量资金流失无法收回。 教育部表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交接,可以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全面掌握本单位的财经情况,促进落实审计意见、提高管理水平。 教育部特别要求,领导干部交接工作时要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的内容全面进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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