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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强军队空余土地转让管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6日08:16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2月25日讯 记者郄建荣 我国将加强对军队空余土地的转让管理,其中,属于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和工业用途的土地,必须公开转让。今日来自国土资源部的这一消息说,这一规定已经经过了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共同认可。 据国土资源部有关部门介绍,为加强对军队空余土地转让管理,日前,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解放军总后勤部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军队空余土地转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提出,市、县人民政府在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时,应优先安排纳入军队空余土地转让计划的土地,未纳入军队空余土地转让计划和当年土地年度供应计划的土地,不得转让。凡是属于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和工业用途的,必须在当地统一的土地市场公开转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人。 对于军队空余土地的转让范围,《通知》表示将严格控制。其中,军队空余土地应当首先满足军队单位的用地需求,凡是军队新上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应当尽量从现有军队空余土地中调整解决。 《通知》对军队土地转让也强调要实行严格计划管理。凡转让军队空余土地,由军队土地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按程序报总后勤部批准后,纳入军队空余土地转让计划。军队空余土地在申请转让时,应当征求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意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应当明确宗地转让后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开发利用和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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