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夫妻情侣齐上阵作下价值几十万元的假烟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7日01:3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有父子,有夫妻,有情侣,一个由安徽和福建两地10人组成的团伙,1年多非法经营假冒卷烟案价值几十万元。日前,该案在肥西县人民法院宣判,嫌疑人判刑最长的达10年。

  2005年初,肥西县烟贩子卫平冬等人在一起预谋从福建省云霄县向合肥地区贩卖假烟。同年3月,他们先后从云霄订购“阿诗玛”、“红梅”、“皖烟”、“红河”、“红塔山”等品种假烟50余件,分别销往各烟草销售点。

  2006年3月初,卫平冬又伙同他人,到福建云霄县找到烟贩子方建乐商谈购买假烟事宜,并给方的女友李某寄去在合肥地区销售的卷烟样品。卫平冬父亲明知其儿子等人贩卖假烟,不但不予制止,反而为其提供1万元购烟款。

  同年3月11日夜,他们在合肥交接这批假烟时被执法人员发现,当场被缴获假烟3000条,价值24.6万元。在此前的2005年7月,肥西县烟墩乡村民方某等人也从方建乐处购买价值10万多元假冒卷烟。此外,肥西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还于2005年8月至2006年8月间,先后从卫平冬的妻子秦某处查获假烟1539条,价值18万多元。2006年6月1日,卫平冬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逮捕后,其父卫某等人将剩余未被查获的一批假烟转让给假烟贩子方某,后在转运途中被查获。

  经肥西县人民法院审理,福建省云霄县烟贩子方建乐涉案价值3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2万元;其女友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7万元。肥西县烟贩子卫平冬涉案价值6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5万元;其年过花甲的父亲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其妻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4万元。另5名团伙成员也分别被判处2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4万至11万元不等的罚金。

  (李平 潘艳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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